夫妻離婚,爭議最大的就是房產或財產的分割了,那麽如果房產證登記男方1%女方99%,離婚時按份分割還是均分呢?既然有登記了那麽就是有法律效應的,所以應該按照登記的協議來分割。
2011年2月,張三與李四登記結婚。一年後,這對夫婦在北京某區購買了一套93平方米的商品房。購房首付後還房貸的錢主要來自張三的工資收入、向父母借款以及自己的婚前收入。張三占有份額99%,李四占有份額1%。2020年,兩人感情破裂,雙方在離婚過程中對該房屋如何分割產生爭議。
2014年3月,該房收房時,兩人在開發商處簽訂聲明:該房產為夫妻按份共有,其中張三占99%,李四占1%。2019年6月17日,兩人還在不動產登記中心簽署了《聲明書》,規定張三占99%,李四占1%。法院裁定該案經過一審、二審、再審、抗訴,發回重審。最終,法院判決本案房屋按照約定份額進行分割,張三占有份額99%,李四占有份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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