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產核資什麽意思(國企清產核資什麽意思)
清產核資的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清算核資本的法律依據主要是根據企業改革改組必須進行清算核資產的法律依據《企業國有資產法》 《國有企業清產核資辦法》國務院國資委[2003] 1號、《關於進一步規範國有企業改製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國發[2005] 60號。《企業國有資產法》第42條規定,企業改組應按照規定進行清算核資產、財務審計、資產評估,正確界定和驗證資產,客觀公正地確定資產的價值。因此,改建企業必須對各種資產進行全麵清點登記,對各種資產和債權債務進行全麵檢查,並填寫基準日的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算書。資產清查結果由國有資本持有機構委托中介機構進行審計。資產清查結果與審計報告一起,按照有關企業資產損失管理的規定確認處理。
“企業清算”和“清產核資”的區別?
1.企業清算是指企業按照公司章程規定解散,並以破產或其他原因宣布終止經營後,對企業的財產、債券、債務進行全麵清查,收取債券,清償債務,分配剩餘財產的經濟活動。
清算某企業關閉,必須提交稅務和工商業,股東應據此分配資產企業的清算。
2.清算核資產是隻有國有企業需要的,關閉時要進行清算核資產,要報告國有資產是否流失,剩下多少國有資產,要提交國資委。
擴展資料:
企業清算:
企業清算是通過相關法律及合同分配企業股東財產的同時,明確相關法律關係,屬於旨在消除企業法人資格的法律行為。
企業清算涉及一定的稅務處理問題,相關工作人員要明確自己的責任,嚴格按照相關法律規定開展相關工作,確保各方權益。
法律程序:
一般清算:
企業自行決定的清算人按照法律規定的一般程序進行清算,法院和債權人不直接介入。除破產清算外,其他清算一般屬於一般清算。
特別清算:
企業不能自行組織清算,法院出麵直接介入,債權人參與和監督的清算。一般隻指破產清算。
一般流程:
1.成立清算組,按照《公司法》第184條的規定,公司將在解散理由發生之日起15天內成立清算組。
2.清算組收購公司原來的法定代表人後,要向清算組全麵移交公司管理權。
3.公司財產清算組整理公司經營管理的所有財產、公司享有的債券以及公司享有的其他財產權利。
4.收購公司債務清算組確認公司的債務,並收到清算組確認的債務登記簿。
5.開清算賬戶。
6.向債權人申報債券,通知或公告債券登記。
7.處理與清算相關的公司未結業務,收回公司債券。
8.在參與公司訴訟活動的公司清算活動中,清算組必須以公司代表身份參加民事訴訟,如果通過訴訟解決糾紛,清算組可以聘請律師代表公司進行訴訟。
9.處理公司財產,對公司相應資產進行價格變更處理,轉換為貨幣形式。
10.編製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11.清算方案製定清算方案的製定,應當向清算公司股東會申報,股東會有權提出修改清算方案的建議和意見,並可以修改,直到清算組通過為止。
12.確認和實施清算方案清算小組製定的方案後,清算小組可以根據清算方案執行。
13.提交清算報告後,整個清算過程已經完成。
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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